JAVA笔记整理(五),JAVA中的继承

继承的概念

继承是类与类的一种关系,是一种“is a”的关系

继承的好处

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,从而实现代码复用

方法的重写(Overridding)

如果子类对于继承自父类的方法不满意,是可以重写继承自父类的方法的,当调用方式时,会优先调用子类的方法。

返回值类型、方法名和参数类型以及参数个数都与父类中的方法相同,才叫做方法的重写

继承的初始化顺序

  • 先初始化父类,再初始化子类
  • 先执行初始化对象中的属性,再执行构造方法中的初始化

final关键字

  • 使用final关键字作为标识,有“最终的”含义
  • final关键字可以修饰类、方法、属性和变量
  • final修饰类,则该类不允许被继承
  • final修饰方法,则该方法不允许被覆盖(重写)
  • final修饰属性,该类的属性不会进行隐式初始化(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)或在构造方法中赋值,只能选其一
  • final修饰变量,则该变量的值只能赋值一次,即变为常量

super关键字

在对象的内部使用,可以代表父类对象

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的构造方法

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则super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一行

如果父类中有无参构造方法,则子类中的构造方法会隐式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如果父类中没有无参构造方法,而子类又没有显式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则会编译报错

Copyright© 2020-2022 li-xyz 冀ICP备2022001112号-1